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NO. )
填写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式删除;对于合同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划去以示删除。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姓名: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产(以下称“该房产”)之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房屋买卖合同】为准),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该房产,故对该房产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住宅】【商业】【 】用途使用,租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前应先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租金按【季】结算,乙方在每【季】的第 日前支付【下季】租金,甲方应在预订付款日前的10天出具发票,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
第四条 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现金支付,交付地点: 】【将租金汇入甲方银行帐户,银行
名称: ,银行账号: ,帐号名称: 】。
第五条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当日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及首【季】租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租赁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经纪方在出租该物业时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中介服务,并已促成本合约的签订,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分别向经纪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经济方需向甲乙双方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正规发票,甲方或乙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经纪方有权追索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提供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予乙方于租赁期间使用。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方】【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煤气费由甲方代为支付,每3个月收集清单和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破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