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已于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 %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执行董事,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决定设立监事 名,选举 为公司监事。
4、其他事项:本次设立登记的股东签字属于本人亲笔签字,因股东签字所引起的纠纷,公司全体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