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有关规定, (公司名称)第 次股东会会议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
本次会议由 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以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 ,占总股数 %。
会议由 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
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 %股权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以 元人民币(大写: )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第二条 章程相关条款修改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第三条 .表决结果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
同意的,占总股数 %;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 %;
弃权的,占总股数 %。
全体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