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历年考研试卷
兰州大学法学院2002年考研试卷
法律综合
一、 名词解释
1. 法的概括性
2. 法律解释
3. 法律关系
4. 诉讼能力
5. 协议管辖
6. 反诉
7. 执行终结
二、 判断题
1.构成要素主要是法律规范
2.社会主义法制史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和基础
3.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
4.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必然前提
5.利害关系人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6.遗嘱是书证而不是物证
三、论述
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2、如何理解法与道德的相互关系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4、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合议制的组织形式
行政法
一、 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行政程序 行政诉讼第三人 共同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 非权力行政 行政责任 确认判决 行政不作为
二、 判断题
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的公法
2. 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有可能成为行政主体
3. 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4. 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5. 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都属于行政行为
6. 人民法院对可诉行政行为原则上只拥有司法审查权,而无司法变更权
7. 行政主体只能由行政相对人依法提起
8. 行政主体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9.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相互关系上,我国实行行政复议前置原则
10. 国家公务员不能因其公务行为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或者诉讼第三人
三、 简答题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特征是什么?
2. 我行政法律渊源有哪些主要特征?
3. 什么是行政行为的效力?其包括哪些内容?
4. 哪些行政案件或者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四、 论述
1. 试论行政程序的价值与作用
2. 试论行政强制与司法强制的联系与区别
3. 试比较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异同
兰州大学法学院2003考研试卷
(空缺)
兰州大学法学院2004考研试卷
法理学
一、概念区分
1.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2.法的渊源与法的起源
3.法制与法治
4.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5.法的效力于法的实效
二、简答题
1.试述英美法系的特征
2.试述责任相当原则
3.简述人权及其保障方式
4.简述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5.为什么要坚持司法独立原则
6.简述环境对法的影响
三、论述题
1.论现阶段我国法律制度的本质与特征
2.论法制现代化
民事诉讼法
一、 名词解释
诉权 管辖恒定 别除权 证据保全 诉讼模式 追加诉讼请求
二、 判断题
1.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其诉讼权利能力一致
2.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起诉立案受理之后,应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3. 不服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定,可以提出申诉,但是不能提出上诉
4.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具有相同性质并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6. 审判程序时执行程序的必然前提
7. 利害关系人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8. 程序公正时民事诉讼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9.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差异不大
10. 先予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简答
1.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的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有那些?
2.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民事诉讼中的诉前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4.简述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
5.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哪些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四、论述
1.试述再审、发回重审合议庭的不同组成形式
2.提起反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试述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4.试述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五、案例分析
A公司于B公司于2000年9月10日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A向B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安装。同年12月10日,A公司将设备运抵B方,设备安装后,B公司即付款200万元,双方同意剩余的30万元待设备运转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三个月后,B公司未向A提出质量问题,A去函要求B支付余款30万元,B未付款。后于2003年11月10日,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B公司同意与2004年2月30日前付清所欠余款。至3月30日B公司仍未付清此款。A公司遂起诉与法院。
请简要回答:
1. 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 A公司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支付余款30万元,为什么?
刑事诉讼法
一、 名词解释
诉讼结构 程序正当 法定不起诉 当事人主义诉讼 证据规则
二、 简答题
1. 提起公诉的条件
2. 刑事二审的审理方式有哪些
3. 为什么要审查判断证据?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4. 试比较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与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何不同
三、 论述题
1. 什么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独立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 试论提起自诉的条件、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四、 案例分析题
1998年5月28日下午6时,在某市郊区的玉米地里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尸体呈卧状,下身裸露,赤足,尸体前腹部有少量泥土覆盖。距离尸体10米远的一块石碑上有血迹,血迹距离地面36厘米。呈喷溅状,两条血痕下流,上面附着树根毛发。尸体头部前额顶有两个椭圆形孔,两眼眶上方均有骨折。颈部缠一条线带,绕颈两周,在喉前打结(经辨认此线系死者腰带)。令距现场附近留有两行狮马牌自行车胎痕。鉴定结论为他杀。
经查,死者叫李小兰,13岁,铁路职工子弟小学3年级学生,5月25日下午外出未归。
经进一步侦查,又收集到如下证据:
(1) 铁路职工张某,过去有过奸淫犯罪行为。李小兰遇害那天,周某是公休日。张在证明当天下午活动情况时,支支吾吾,表现反常,先说是在修自行车,后又说是看电影,经查都不属实。
(2) 发案当天晚上,张某退查回家后,他母亲问他为什么回来这么晚,外面都下雨了,他说:“出事了,撞死了一个小女孩,不知死活,下场大雨就好了。”
(3) 李小兰死后,其家属接到两封信,内称“亲爱的父亲,对不起您,夺去了您女儿的姓名。这是为了工作(破坏共匪的治安)。将来光复大陆,大有重谢。”经查,此信为张某所为。
(4) 张某于5月26日清晨,自己洗了衣服,并把蓝褂子染成黑色。其妻说张某自己洗衣服为过去从未有过。
(5) 案发后的第二天,张某买了两条新飞鸽牌自行车外胎,将旧的狮马牌自行车外胎换掉,经搜查,从张某家里缴获两条旧狮马牌系行车外胎,上面的花纹已经被人用锉锉过,痕迹明显。并在张家搜出木锉1把,经鉴定同旧外胎的锉痕相一致。
(6) 搜查出张某用过的小铁榔头一把,上面有血指纹一枚,经鉴定为张某所留,又将榔头与李小兰额顶两个椭圆形小孔进行比较,认定为该榔头所致。
(7) 其母证明,发案后的第二天,张让其母将家里所存的信纸、信封、复写纸等烧掉。
(8) 张拘留之后,拒不承认杀害了李小兰,只说特务杀了小孩,逼他给死者家属写信,否则就杀死他。
问:(1)本案已收集到几种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
(2)结合本案说明证明对象主要是指什么?证明要求如何?以及如何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
(3)根据本案证据,能否认定张某是杀害李小兰的罪犯?为什么?
宪法
一、 试述下列概念的关系
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