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承揽事项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劳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2、 乙方服务内容:对甲方土地及其农作物进行耕种和管护、绿化等。
3、 乙方应自主完成相关劳务,不得转委托他人。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一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则视为本合同顺延为不定期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 天通知对方,可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费用外,无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三、劳务费用
1、计费标准:按实际工作时间计费, X元/小时。
2、结算及付款时间:每月 日前结算支付上月费用。
3、本条约定之费用已包括全部成本费用及报酬,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四、确认与声明
1、乙方应自行安排工作时间,无需到甲方处坐班,乙方自担风险,自行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履行合同。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