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目的。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公司计
算机信息系统连接互联网的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秘密和内部
事项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信息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3 定义
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包括通过网关连接、通过代理连接和通过八 081 连接的计算机系统。 4 职
责,
信息中心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连接互联网进行审批、监控、检查和对互联网的使
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等保密管理工作。
5 管理规程
可1 保密制度
5. 1. 1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
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5. 1.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 018系统等包含国
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
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5. 1. 3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
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
布信息,必须经过主管保密工作的经理办公室审查批准。5. 1. 4 凡涉及保密内容的信息,
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经集团公司主管总经理审批;凡
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5. 1, 5 凡在网上开设电子
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小组审批,
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
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如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
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5.1.6 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
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5. 1.7 信息中心和保密工作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