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退休人员合同
兹有 因 需要,聘用 的退休人员 同志,现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受聘后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间,受聘人的退休费(原工资的 %,金额 元)由 发给。
2.聘用期间,受聘人退休“补差”工资(原工资的 %,金额 元)由聘用单位发给,并视其工作成绩适当发给奖金。
3.受聘在多劳多得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不享受“补差”工资和奖金。按 执行,其费用由聘有单位支付。
4.聘用时间,受聘人应享受的劳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责解决,如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其保险待遇全部由聘用单位负担。
二、在合同期间,受聘人应服从聘用单位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作废。如需继续聘用,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