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广告协议合同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项目名称: 安全标识标牌
二、 广告设置地点:
三、 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五、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1. 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 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 付款方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