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四方 (出和方):
乙方 (承租方) ,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
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面积
1、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使用面积共 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和住宅使用。
三、 租赁期限
1、该房尾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上。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
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S: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月度; 先付后用; 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
在每月的5 日前支付。
五、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六、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
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
七、 其他条款
1、该房屋内所有由乙方添置的物品〔如空调,电脑,办公桌椅,资料柜,茶几桌住房设施
和厨房用具等) 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由调配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