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乙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 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 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 国工作期间,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