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询 证 函
编号:
XXX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聘请的XXX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出这些项目的金额及详细资料。回函请直接寄至XXX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 邮编:100024
电话:133******** 传真: 联系人:
1.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交易金额
备注
2018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
截止日期
欠贵公司
交易金额
备注
2.其他事项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XXX设备股份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结论:
1.信息证明无误。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