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询 证 函
编号:WL0001
KH-AA:
本公司聘请的xx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出这些项目的金额及详细资料。回函请直接寄至xx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江西南昌庐山南大道江西财经大学1335号 邮编:330013
电话:xx 传真: 联系人:xx
1.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备 注
2006年12月31日
12,225,795.84
0.00
2.其他事项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A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结论:
1.信息证明无误。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企 业 询 证 函
编号:WL0002
KH-JI:
本公司聘请的xx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