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询证函
致:
根据本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往来账务要定期(每季度)核对,请贵公司配合我们工作。下列数额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回函请寄回或传真至我公司。谢谢!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单位:元
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备注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复函为盼。
**公司
数据证明无误。 数据不符需加说明事项。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