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协议书
甲方: 学校
乙方: 家长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预防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到达学校和回家,根据教育局关于校车接送学生的精神,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定此协议:
甲方( 学校)的责任义务:
1、甲方必须通知家长准确的接送学生时间,由于不确定因素需要放假,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要安排教师跟车接送学生,保证各条线路上学生的乘车安全。
3、乙方不是本人或委托人亲自到校车停靠点接送学生,甲方不得随意让学生下车。
乙方( 学生家长)的责任义务:
1、乙方或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停车点接、送学生。如果乙方不到停车点接、送学生,学生在上车前和下车后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果因事不能亲自接,必须事先用电话或亲自到学校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接送人员。
3、如因家庭或学生原因需要请假而不乘车,乙方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护乘教师,或按时到停车点向护乘教师说明情况。
4、乙方必须按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