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 : 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
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甲方将自有经营性资产通过公开招标
租赁,乙方参与报名竞投中标,现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经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房产证号 ; 射房权证合城字第 20110549 号,土
地证号 : 射国用 2011 第 601932 号、射国用 2011 第 601933 号,位
于县城朝阳街。
第二条 ”租赁时间
从2013年”月“日起至 2016 年 月 日止。乙方有违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万可以立即终止含同无条件路回房屋。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在租赁期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分租、转让及利用合作经营
等名义变相转租。
3、乙方在租赁期内利用承租房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故意损害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因经营所发
生的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给甲方信誉形成恶劣影响的。
5、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