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司机密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规范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的出入。
2.2政府部门领导及外公司贵宾来公司参观及检查指导工作的出入。
2.3外单位参观人员的出入。
2.4外单位人员来公司联系工作和业务的出入。
2.5本公司及外单位车辆因业务需要的出入。
2.6外单位施工人员的出入。
2.7公司各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和附属产品的出入。
2.8需处理的各种废旧物资的出入。
2.9需外出维修、加工的设备、备件的出入。
2.10需要退货、出售或调换处理的原材料、设备等物资的出入。
2.11退回供应商的包装物、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的出入。
2.12其它需要进出厂门的物资、工具和物品等。
3.术语:无
4.引用文件
4.1 ZJ/QEM-2010A《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4.1 ZJ/QEP-2010A《质量环境管理程序》
5.职责
5.1人事综合部负责本规定的拟订、修订,并监督实施。
5.2本规定由人事综合部负责实施,公司相关部门配合。
6.内容
6.1公司大门出入管理
6.1.1员工上下班、来访人员一律从正门(东门)进出。
6.1.2生产原材料及所有物资进出入一律从中门出入。施工材料在施工期从中门进出。
6.1.3生产车间员工上下班一律从车间东门进入车间。
6.2公司员工出入管理
6.2.1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司范围统一穿着公司工作服(周六、日除外),以此区别非本公司人员,在生产岗位的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人事综合部负责进行督查。没有按规定穿工作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第四次给予通报批评。各部门主管有教育和提醒员工自觉穿工作服的责任。
6.2.2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着装整齐,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出入公司大门时应主动下车并存放在公司指定的车棚内,厂区内不得骑行个人交通工具通行。
6.2.3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进入厂门(车间倒班按倒班作息时间),其余时间未经审批一律不准进出入,违者按《劳动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6.2.3外单位来公司联系工作和业务的人员进入厂区前,应先到公司门卫室填写《会客登记单》(见附件表3),并由门卫与接待部门联系,在得到该部门主管认可后,方可进入公司厂区,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接待部门。
6.2.4凡要求进入公司参观的,由到任职综合部办理手续,经对口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由对口部门派专人陪同参观。
6.2.5凡进入公司实验室、中央控制室等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区域参观的,必须经公司研发经总经理批准后,相关部门派专人陪同参观。
6.2.6外单位联系的集体参观,凭该单位的联系公函,与人事综合部联系参观事宜,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得到批准后,由人事综合部派专人陪同参观。
6.2.7政府领导和公司贵宾来公司参观及指导工作的,由人事综合部安排、总经理安排主要管理人员陪同参观。
6.3外单位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6.3.1外单位施工人员出入公司之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与总经理办签订相关责任,交人事综合部备案方可进出指定区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其它区域。
6.4车辆的出入管理
6.4.1本公司车辆进出厂门,应主动停车出示审批后的《用车申请表》并接受门卫检查,带物品外出的,请主动向门卫出示相关出门审批单据。没有审批单据的,门卫有权扣留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4.2外单位车辆进出公司时,凭该车辆司机的有效证件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确定对口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厂区,但不得进入厂房内部。
6.5物资出入管理
6.5.1所有物资的出门必须办理相关出门手续,经权限部门主管或上级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6.5.2没有办理相关单据而私自将公司物品带出门的,一经查出按偷盗论处。6.5.3各类物品的出门单据均由财务、材料部负责出具。其它越权出具的单据无效。
6.5.4特殊情况下,不能办理出门手续的,必须有主管领导的批示,在出门后二个工作日内补完手续,门卫监督执行。
6.5.5送货车辆配载有其它单位货物时,在进入公司前,门卫作详细登记,并派相关人员监督卸货,直到车辆出门。
6.6需要返回公司的物资入门管理
6.6.1公司物资出门后需要返回,当班门卫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