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
东方学院学生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时间:2011年3月15日—3月29日
地点:东方学院室外排球场
二、参加单位
1、东方学院各级学生,以东方学院各分院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分院如下:金融与经贸分院,会计分院,财税分院,信息分院,工商管理分院,法政分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其中上场队员中男生最多不得超过3人。
三、参加办法
1、报名:各参加单位由一名团长(各分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可报领队一名(学生担任),教练员一名,运动员十二名。
2、比赛资格: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各队队员比赛时须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遇作弊行为,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四、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将参赛队伍分为甲、乙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胜一场者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计0分,对方得3分。按积分排名(若积分相同,算各自球队小分)。
2、第二阶段的比赛:甲1与乙2,甲2与乙1交叉进行比赛,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三四名;甲3与乙4,甲4与乙3交叉进行比赛,胜者争夺五六名,负者争夺七八名。
3、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