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经实地了解, 要求承租甲方座落在龙南县石下村新围小组 22 号的房屋一栋,甲方保
留一间。 现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约,供双方共同
遵守。
一、出租范围,甲方将龙南县石下村新围小组 22 号房屋一栋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 租赁时间及租金 从2017年11 月3日至2018年 11 月 3 日,租期为 1 年。租金
每月 1150.00 元人民币,租金按月缴交《〈每月租金应在每月 3 号之前通过现金方式缴交)-
三、押人金: 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先缴交租赁押金 2000 元人民币,该押金不
计息。 车乙方圆满履行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租赁房屋合格,甲方退回押金《已开收据给
乙方。若乙方违约,押金不退回,收据也自然失效)。
四、要约
1、乙方必须做到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文明居住、爱护财物,履行合约。
2、乙方必须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水、用燃气的安全使用,加强防火用电管理,确保
安全居住。对房屋及财物要妥善使用管理,如人为造成损坏、损失、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
责任。若需装修需告知甲方同意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