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 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 项目的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拍摄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