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矿山企业临时租用土地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矿山采矿生产建设的需要,需要租用乙方土地 亩。经甲、乙双方协商,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出租土地的决议,达成临时租用乙方土地使用、补偿、复垦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用土地面积及其界限:
1、该租用的土地地点在乙方集体土地内两处总面积 亩。
1)阴坡,退耕还林地,面积 亩。
2)林业、采矿基地,面积 亩。
二、土地租用补偿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补偿标准为:一次性租用每亩价格为 元 ,(原则上不低于该土地临时使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与使用年限的乘积数;或按地价的20%到100%区别为占后可用及不可用)共计补偿(租金)金额为 元。实行一次性补偿,甲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乙方。乙方按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的同意出租土地方案进行村民内部分配。(按协商的方式修改)
阴坡退耕换林地地上物的补偿由甲方同承包户自行协商处理。
三、补偿期限: 年,从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四、双方遵循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甲方为复垦责任人。
甲方承诺保证被占土地的复耕,自 年 月 日起,由乙方自己组织进行甲方所占土地的复耕,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复垦标准以乙方村民代表单方认定恢复耕种条件为标准,双方确定 年 月 日前甲方先期一次性支付乙方复耕费(按两年补偿费计付) 元,交付给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监督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办理使用该土地的全部审批材料,保证合法使用土地,自主办理与使用土地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按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甲方自主经营,独立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全部法律责任。
3、甲方不得修建永久性构建物;不得改变占地范围内及周边原有作业道的现状,不得堆放超过原耕作地面高度堆放毛石废料等。不得越界开采及越界使用土地。
4、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应按期支付租金,按约定支付复垦费用。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提供的土地具备合法的所有权,指导、监督甲方合法、合规、安全经营。
2、协助甲方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相关费用由甲方独立承担。
3、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随时监督、检查用地合法性,经营合规及安全性。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