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收据与提单的法律地位比较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来讲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是指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应收到一份由大副签字的大副收据matesreceipt也称作收货单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长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然后托运人持提单去银行结汇收货人到开证行付款赎取提单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在以上交易过程中大多数人认为得到大副收据的人便是理所当然换取提单的人而只有拿到提单的人才能去议付行获取货款事实上大副收据与提单的签发并无实质性联系而在一些特定的贸易中提单也并非是唯一去议付行结汇的依据例如在与印度商人所做的铬矿贸易中大多数规定以大副收据作为结汇依据在装货完毕后托运人只要凭借船方或其代理签发的清洁大副收据便可到银行结汇有人会说这只是极特殊的情况但在印度很多贸易中都有视大副收据为物权凭证documentsoftitle的地方习惯因为很少有人使用提单承运人签发的唯一装运单据就是大副收据以下案例可说明问题公司口头向船长承租了一艘船装载由印度公司出运的铬矿船的大副开出具了一份330吨的大副收据但并未签发提单当船抵达目的港时才发现仅有3265吨铬矿短少而公司依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