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要求,为确保学生有效的完成教学实习,实习学生和家长就实习期间的安全做出以下承诺,并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承诺如实向指导老师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QQ号),保持指导老师和辅导的联系,汇报实习情况,获得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的指导与督促。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发生如何后果,责任自负。
二、学生承诺不到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规定”禁止的岗位实习;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高危工作。
三、学生承诺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
(一)在实习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结伴而行,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二)不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
(三)不乘坐无证、无照、非法营运的车辆;
(四)保持高度警惕,以免误入传销歧途;
(五)不旷工、旷课、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或在外酗酒、不参与赌博及传销活动等其它违规违纪的活动;
(六)不得参与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应酬;
(七)不擅自在外留宿;
(八)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工伤事故,否则责任自负;
(九)在学校推荐的实习单位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与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造成学校声誉受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