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账函
致:
出于审计需要,本单位与贵公司的往来账款,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核对帐簿记录。如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后签章。
回函请直接寄至本单位:
电话:
谢谢合作!
1、截止2018年10月30日本单位于贵单位的往来帐列示如下:
往来账项性质
金额小写(RMB)
金额大写(人民币)
单位款
30000
叁万元整
应付款
19800
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其它事项
本函仅为对账之用,请及时函复为盼。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2018年11月6日
—————————————————————————————————————
结论【由被函证单位填列】:
1、信息证明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