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
回填砂、回填土项目
询价文件
XX工程局厦门分公司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询价文件前附表
序号
事 项
内 容
1
询价文件的发放
2003年8月20日 下午13:30~17:00
2
考察现场
自行考察现场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03年8月23日上午10:00时
4
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开启后20天内
5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6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定时提交合同价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
7
开工日期
2003年8月28日
8
工期
5 个月
9
分包合同签订日期、地点
时间:接到报价评定结果通知3天内 地点:XX厦门分公司经营部
10
联系方式
单位:经营部
第一章. 报价原则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分包项目名称: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项目。
1.2.分包范围:由总包单位指定的各区域的回填砂、回填土施工等。
1.3.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询价单位权利和对报价文件的要求:
2.1.若总包单位发现分包商在本次报价中有行贿、串价、哄抬报价的行为,取消其继续参与报价的资格。
2.2.报价单位只有对报价原则及合同条件认可后才能对总包单位提交报价文件,且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提交报价文件。
2.3总包单位有权视此次报价情况宣布询价报价活动无效,且无需向报价单位作出任何解释。
二.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原则;(2).合同条款;(3).工程量清单;(4).辅助资料;(5).图纸(请报价单位与项目部联系查看图纸)。
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分包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之处须在8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提交(总包单位将拒绝电话提问的一切问题),总包单位在报价文件截止日前一天将澄清资料以书面形式分发给各分包商,此资料作为询价文件的一部分。
2.2.总包单位将视其需要在报价文件截止日前一天以补遗书形式修改其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的分包商,补遗书将成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按以上文件分发时间顺序,后发的文件是先发文件的补充及修改。
三.报价要求
1.报价
1.1分包商应正确理解询价文件,并对现场气候、水文、地质以及其他因素或费用进行调查且作出准确的判断后,对总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1.2总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各分包商报价的统一基础。各分包商须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量的项目报出单价和金额,并按总包单位询价文件的要求汇总并转入报价文件。
1.3各分包商所报单价必须包含除工程税金外的完成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施工队伍及机械设备进退场、临时设施费用、沉降、流失、损耗、施工期及二年保修期内的缺陷修补、分包人自身应缴税金或应缴水上运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费用、地方关系、风险也不除外)。
2.报价文件的组成:
各分包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总包单位在辅助资料中提供的格式,由以下内容组成:
2.1.报价书及报价书附录
2.2.授权书
2.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报价文件的签署、密封、递交
3.1.报价文件的签署:
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2.报价文件的密封:
将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一起包封在一个袋里,外层贴上由以下文字组成内容的封面,并加盖密封章:
邮编:XX
地址:厦门、湖里、华昌路XX号、三航局厦门分公司
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项目报价文件
在报价文件开启之前不得开封
3.3.报价文件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须在报价截止日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未按密封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报价文件的开启、合同授予
1.总包单位将自行择期统一开启各分包商的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后总包单位将根据各分包商报价文件的情况安排报价文件的澄清活动,在澄清中,分包商的报价文件的签字人须到场并在澄清文件上签字。
2.总包单位将合同授予合理的最低报价、企业信誉好、经验丰富、施工效率高且质量有保证的分包商,但不保证最低价的分包商一定选中。
3. 合同签订之前,被选中的分包商须与甲方的安全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项目
购料合同条款
甲方:XX工程局厦门分公司
乙方:
根据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项目的施工需要,经三航局厦门分公司报价文件评价小组确定,本工程抛石项目由乙方供料。为明确双方职责、义务和权益,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购料内容
工程名称: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项目
工程地点: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地块(结构物所在位置详见具体图纸)
工程购料范围:厦门XX区二期软基处理工程A标段回填砂、回填土供料以及完成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内容(机械设备进退场、临时设施费用、缺陷修补也不除外)。
第二条:工程购料承包方式及价格
一.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二.工程数量:合同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实测断面工程量并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副总经室审核签认的数量为准。
三.材料单价:按乙方报价文件中所列的单价为准(若有澄清单价,则以乙方澄清后的单价为准),单价已包含了回填中粗砂施工以及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所有费用(供料配合队伍及机械设备进退场、临时设施费用、沉降、流失、损耗、施工期及二年保修期内的缺陷修补、供料人自身应缴税金或应缴水上运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费用、地方关系、风险也不除外)(工程税金除外);乙方在报价前已正确理解了询价文件,并对现场气候、水文、地质以及其他因素或费用进行调查且作出准确的判断。
四.工程购料总价:合同价格 万元(以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副总经室签认的实际完成实测断面工程量为准结算,变更工程量按此原则计算、单价不变)。
第三条:工程供料期限
一.供料开始日期:暂定2003年28月28日;若甲方项目部有下达供料开始的书面通知,则以通知为准,在甲方项目部下达该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开始供料,并由开工之日起计算期限。
二.供料期限:
1. 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 1.5 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砂垫层及场地整平施工。2. 在真空预压后的3.0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回填砂、回填土施工。
三.材料缺陷责任期:2年
四.如遇下列情况由业主签认供料期限顺延:
1.因业主提出设计变更而不能继续供料。
2.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被迫停工。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工序开始前的有关手续,并配合协调乙方与地方的关系。
2.组织有关人员向乙方提供供料计划、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测量水准点及控制导线点。
3.对工程供料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签证有关资料。
4.负责按合同进行工程拨款和结算,组织工程验收、汇编竣工资料。
5.统一交纳工程税金。
6.甲方委派 王东水 为全权代表,施工供料工程中甲方的书面指示、指令、批准、通知、同意由其签字和加盖公章交乙方代表签收后即生效(除合同另有规定的条件外)。
二.乙方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并满足甲方项目部要求及时组织配合供料队伍进场的作业。
2.严格按照合同各项规定要求组织、管理、实施本工程施工及缺陷修补;除甲方供应的材料以外(若甲方提供材料),提供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工程监督及其他所有物品。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按期完成甲方项目部下达的各项工程的具体工期;乙方须按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在施工中若需调整机械型号或数量或机械离场,必须取得甲方项目经理的同意。
3.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对施工进度的协调部署和施工供料区域的划分,执行项目部对质量、进度、安全及其它事项的决定。
4. 负责办理工程施工供料所需的一切手续;按有关规定提交质量记录及竣工资料;及时向甲方报送有关报表及资料。
5. 应按国家及厦门市的相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施工供料中的安全工作,甲方将对乙方供料施工的安全问题进行督促。乙方供料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可由委派的工地代表或合同签署人接受指示、指令、批准、通知,乙方的任何申请、通知、同意由乙方代表签字交甲方签收后生效,乙方代表未经甲方项目部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7.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并对其雇员的行为负责。
8.虽然本合同未作规定,但甲方在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所有有关本供料项目所应向业主承担的责任均适用于乙方。
第五条:工程供料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供料进度款拨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每个月21日向甲方报送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有关工程供料资料,经甲方审核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认,待业主工程进度拨付给甲方后,一星期内按乙方完成的当月工程量为依据向乙方拨付供料进度款的90%。
二.工程供料款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施工供料并经业主验收后,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工程供料结算报告,甲方在与业主办理结算时同时审核乙方结算。结算供料数量应在监理工程师签认数量的范围内、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副总经室确认。
三.变更及其他:
1.若有设计变更新增项目,须套用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同项目单价或类似项目的单价,若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则其单价应按分包商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计算原则计价,其单价与项目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由项目部报公司经营部审核签认后方生效。
2.乙方可提交因变更而导致的工期延长的申请报告,但不应对变更或其他因素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3. 如甲方认为乙方在其合同段的施工供料进度缓慢且有可能对总体工期造成影响,有权将其标段的部分供料量分给其它供料商,乙方不应对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四.保留金:
乙方每月预留的10%供料进度款作为保留金,按下列方式拨付:(1)工程供料完工且在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中合格付3%;(2)待供料工程验收达到优良后付2%,(3)待甲方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5%。
履约保证金:
乙方所交的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在其承担的工程供料完成并经过验收,经甲方项目部和经营部签认后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供料质量及验收
本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按
《港口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质量检验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2、 回填中粗砂级配合理,内磨擦角Φ>30o,含泥量不得大于5%,贝壳等轻物质人含量不得大于1% 。
二.供料作业中乙方应遵守主合同中各项相关的质量条款、且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并给予提供必要的方便。
三.本供料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等级,若达不到合格等级则按工程总价的2%扣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复,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件组织施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