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扶贫专干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聘用对象(乙方):
根据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灵璧县公开招录村级专职扶贫人员实施方案》(灵组字〔2017〕33号)和《杨疃镇公开招录村级专职扶贫人员实施方案》(杨发〔2017〕122号)文件精神,甲方决定聘用 同志为 村扶贫专干。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并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一、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甲方对乙方应经常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和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帮助乙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经常布置和检查乙方的工作,帮助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要关心乙方的进步,支持其开展工作,组织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发放工资,维护其合法权利。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的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及时做好扶贫信息上报工作;
2.扶贫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3.扶贫建档对象人口自然增减和脱贫核查、脱贫标注等动态管理工作;
4.会同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编制脱贫攻坚“四项清单”,逐级分解,落实到组到户到人;
5.会同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因户制宜制订帮扶措施、落实精准扶贫项目;
6.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扶贫项目验收和扶贫资金管理工作;
7.扶贫档案资料收集、规范保管工作;
8.认真完成好乡镇政府和乡镇扶贫工作站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期:三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严格考核考评,确定乙方合格的,可以续聘。
四、乙方在聘用期限内如果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灵璧县脱贫攻坚干部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以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