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申请书|专升本申请书
专升本注意事项
一、选拔对象
“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
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专业
今年我院开设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
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五个本科专业接收高职高专升本学
生,涵盖我院 02 级所有高职高专专业,有具体专业对应表另
发。优秀专科生选拔工作须按学院规定的对应专业进行。
如选拔过程中出现情况变动,可以根据新情况做出相
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条件
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
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考
试科目成绩合格,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本校同年
级同专业学生前 40%内。
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
及其以上等级考试或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 B 级考试,非
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
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获得自治区级以上
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录取。
四“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
据学生在校期间前五个学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
后顺序进行选拔,不再进行选拔考试,不另进行综合测评
排名。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
须交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
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上述第三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
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
经“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 10%,不同专业
之间录取计划数不能作调剂使用,即某一专业升本比例不
足 10%者,不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五“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的工作程序
各系组织本系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要求升入本科学
习的高职高专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
秀专科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经审查后,于 4 月 30
日前连同《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 40% 以内的同年级
同专业学生成绩排名一览表》及学生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
签名证明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区教育厅“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
关规定和本细则确定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
专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 天。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整理材料报送区教育厅。
六、附则
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