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申请书|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专升本注意事项
一、选拔对象
“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
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不含三校生)。
二、选拔专业
今年我院开设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五个本科专业接收高职高专升本学生,涵
盖我院 02 级所有高职高专专业,具体专业对应表另发。优
秀专科生选拔工作须按学院规定的对应专业进行。
如选拔过程中出现情况变动,可以根据新情况做出相应
调整。
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条件
(一) 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操行良
好以上)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 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
期除外) 规定的课程且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补考不超过一
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本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
前 40%内。
(三) 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
学英语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或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
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
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四)在同等条件下, 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获得自
治区级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 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录取。
四“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前五个学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
先后顺序进行选拔,不再进行选拔考试,不另进行综合测评
排名。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
交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
的学生,必须在符合上述第三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
条件范围内选拔。
经“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
生,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 10%; 不同
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不能作调剂使用,即某一专业升本比例
不足 10%者,不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五、“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的工作程序
(一) 各系组织本系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要求升入本
科学习的高职高专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专科〈高职) 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于 4 月 15
日将名单公布于系办,4 月 1 6 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推荐表)
经审查后,于 4 月 30 日前连同《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
前 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成绩排名一览表》及学生放
弃升入本科学习的签名证明材料交教务处。
(二) 教务处根据区教育厅“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
的有关规定和本细则确定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
职高专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天。
(三)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整理材料报送区教
育厅。
六、附则
(一) 按“优秀专科生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