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歧安村学生街23号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不含小隔间店铺在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凭地点
租凭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歧安村商业中心C楼23号(附店铺布置平面图)。
第二条:转让内容
1、空店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
2、设备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
3、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空店铺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转让费用后应主动交接好奶茶技术,以便乙方能独立经营。在乙方付完设备转让费用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