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书
甲方:延吉市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东明新城 ”号楼 单元 室
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所属的东明新城小区的房屋封闭〈项楼北阳台) 、
改装阳台或加装〈承装) 外附式阳台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目前楼房建筑多为室砖和混凝土结构组成,为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着想,乙方不准在楼处墙体上改装阳台或加装外附式阳台, 为不
影响楼顶维修等,顶楼不准封闭北阳台。
2.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愿意接受甲方 5000-10000 元不等的处罚,
并自动恢复原状。
3.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将来发生任何问题,与甲方没有任何责
任。
4 甲方可通过法律形式维权。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附:
20 年月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