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甲、乙双方经济,甲方以自有资金建成框架结构楼房,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XXXXXXXXXX,第 层 间、面积 平方,现经双方现场观察,均适合租赁乙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合同,以予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出租,其一切地产房屋权属甲方所有,乙方纯属承租关系,不得以此作抵押、变卖、担保、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房屋产权行为。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为了保持有一个良好的商业工作环境乙方向甲方交付管理费,以利于经营管理办得更好更规范。
第三条:双方同意租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从 年 月 日起,甲方开始计收乙方租金和管理费
1、租金及递增方式和管理费:
①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 元;管理费 元;
②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 元;管理费 元;
③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递增 %
每月租金 元;管理费 元;
(注明:该金额为不含税额,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2、保证金:双方协定,双方必须共同自觉遵守其法律性,乙方向甲方租赁物业订立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付 元(不计付利息)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待乙方按时交齐租金及所有费用和水电费后才能退回,否则不得退回。且合同届满不得作租金低扣。
第四条:双方协定租金和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即在当月五号前交付缴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逾期缴交则按当月租金每天罚滞纳金5%计算,超过一个月未交或未交齐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并可对乙方所有物品财产封存变卖,作为补偿甲方租金)除乙方必须补交拖欠的租金和滞纳金外及一切由此已发生的费用外,甲方并可无条件收回楼房、场地,乙方还要向甲方交付3倍的租金作损失赔偿,乙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如需提供发票均需要自负税额,才能提供)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后,楼房由甲方收回,如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续约租给乙方,但租金由甲乙双方再商定。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装修布局需要,在房屋主体不变情况下,并首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可以在场内装修、间格,一切设施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诺无论提前终止和合同期满的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予作价评估,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为甲方所有。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房产,属人为损坏,应由乙方维修,属自然损坏,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经鉴定后,以七天内开始由甲方进行维修,维修期间若影响办公运作,不扣减租金。
第八条:水电费乙方必须按时按规定交付缴清,电按照每度1.5元价格收取,水按照每吨4.5元价格收取。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在租赁开始乙方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好工商税务等牌照。如不办理的,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而且必须依法经营,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一切商务活动,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乙方负责场地卫生清洁费用、治安保卫工作,用电安全(用电由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包括负责办理火灾保险防火设施装置,按国家消防管理部门规定配置)、户口管理、污水排放、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