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椅租赁合同
1.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出租方: [公司/个人名称] (以下简称 “出租方”)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为 [证件号码]。
“承租方: [公司/个人名称] (以下简称 “承租方”)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为 [证件号码]。
2. 物品租赁
出租方同意,向承租方提供以下物品的租赁服务:
“*桌椅 [数量] 套。
物品租赁期限为 [起始日期] 至 [终止日期],共计 [租期] 天/月。
3. 租金支付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金额] 元 大写: [金额大写]) 。
2 ”承租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 [提前天数] 天,将租金支付至出
租方指定的账户上。
3 若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则需要额外支付逾期费用,标
准为租金金额的 [逾期费率] 倍。
4. 租赁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1 出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保证物品的品质、功能正常,无
影响租赁目的的毛病、损坏等。
2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物品,避免
造成物品的人为损坏。
3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品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用途,
如有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租赁期间,若租赁物品遭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的损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 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租赁物品
原样归还,如有损坏或残损,需按照物品价值进行赔偿。
5. 解除合同
工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如有特殊情况需
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