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办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拟将有权运用的合法资金(以下称合同资金)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管理,为明确双方在委托资产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合同资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给乙方的资金。
2、合同财产:因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合同资金而取得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资金;投资管理形成的债券资产;银行存款及利息;投资收益;其他应计入合同资金财产的财产。
一、合同目的
1、甲方将合同资金委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