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汇编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应以同版本的书赔偿,否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按以下标准付款赔偿,方可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打折书按原价赔偿;一般图书按现价的2倍赔偿;其余实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3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污损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应购原版本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大点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一元,精装本图书赔偿装订费3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凡按原版本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室所有。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则赔偿后若能找回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向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制度赔偿外,视其具体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八、管理员因保管不善,违规操作和利用职务之便据公为私而产生损坏或流失,除按上述规定赔偿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
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和有价值的
教案,定期将其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
索书号及帐目要清楚、齐全规范,做到书帐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
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 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学生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二、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