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
第30栋全额集资高层住宅楼分配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校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广大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学校决定在东校区建设第30栋高层住宅楼。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房改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集资建房分配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进行分配;
2、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个教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处含有福利性质的住房;
3、教职工集资房按序列、职称(职务)和积分高低进行排列的原则。各系列排序如下:
⑴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正高、副高、中级、初级;
⑵行政系列: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
⑶工人系列:高级、中级、初级。
4、选房过程中,如积分相同,以工龄、到校报到时间顺次进行排序。
二、房源数量及户型面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自筹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校兴建第30栋高层住宅楼共120套,分C、D户型,均为四室两厅两卫,各60套,其中:C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为128.78㎡;D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为133.27㎡。以上户型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