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押运实施方案
1、武装押运是指押运公司为金融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重要赁证、
贵重物品等重要物资提供武装安全护送过程。2、押运工作根据有关规
定和人金融单位要求 ,每辆运钞车实行三人至五人的武装押运方式(即一
个车组)。其中押运驾驶员一人、武装押运员两人、押运业务员一至两
人{以下统称押运队员),每个车组确定一名车长。
3、押运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负责运钞车的行驶安全,停车时保持
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4、武装押运员(以下简称押运员)依法配备制式防暴枪支,负责押运的
物品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押运员不得接触钱箱(包)等押运物资 ,
押运员分为正押和副押。
5、押运业务员或银行随车业务员(以下简称业务员)负责款箱(包)的交
接工作,业务员不得接触枪、弹。
6、车长由正押当任,为车组负责人。
7、按照本规程要求, 驾驶员、押运员和业务员按职责进行分工。协调
配合,共同完成押运任务。8、押运队员应认真执行押运队员守则 ,严
格遵守守押工作纪律,保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