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试大纲
《民法》--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法律专业专升本入学,专业课考试科目。
一、考试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熟悉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能解决实际发生的案例。
二、考试题型和分值
本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判断改正、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
1.单项选择(每题1分,一般10题)
要求考生从所给出的四个选择项中只选择一个答案,多选不给分。
2.判断改正(每题2分,一般10题)
要求考生首先判断正误,如果是错误的,请说明如何改正。正确的用符号(∨)表示;错误的用(Χ)表示。
3.名词解释(每题4分,一般5题)
只须解释基本含义,无须展开说明、阐述。
4.简答(每题8分,共40分)
在回答题目要点的基础上,对每个要点须做简要阐述。
5.案例分析(共10分)
根据案例描述,对提出的问题作出正确回答。
三、考试参考教材和文献
1.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四、考纲指导要点与重要提示
1.鉴于入学后,法学专业要开设《合同法》课程,故2004年《民法》入学考试不涉及第三编“债权总论”和第四编“债权分论”部分,今后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我国的民法典正在制定当中,而民事立法是我国这些年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大事,指定教材中的内容若有与教材出版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冲突之处,本次考试将不涉及。
以上说明事项,请广大考生注意。
第一编 民法总论
开场语:本编共分九章,在民法的体系中居于总则的地位,是对民法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主要涉及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和诉讼时效制度。
学习要点: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法的特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4.民事权利的分类和保护
第四章 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制度。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和个人合伙。
第五章 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法人的民事能力。
3.法人的机关和分支机构。
第六章 物
1.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形式。
2.民事行为的成立。
3.民事行为的效力。
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1.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
2.代理权的行使。
3.无权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
第二编 物权
开场语:物权法调整的是静态财产关系。鉴于我国尚无《物权法》,物权法的相关理论亦不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