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
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 一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为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 填写"工
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 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 不具有法
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
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 事
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
理的事业单位等)。
5、丸属关系制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
总机构”栏。
3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
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登记 01 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