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警察不被判罪?
作者:边芹
——西方国家的绝对权威躲在哪里
某天我坐在公车上,上来两个对话中的男子,因为天晚了,车上没几个乘客,两个北方人说话声又响,我便清楚地听到他们正在谈某个国家的某个地方(没听到开头,不知哪个国家),估计不是个穷地方,否则说的那个人不会把所历所见全当作优点在谈。只听他说,那地方街上不让抽烟,店里香烟都不放在台面上卖,因为到处都不准抽,只有一个地点能抽:自己家里。因此满街地上不见烟头,如果你抽了,行人都会上前管的,若被警察撞见,那就不是罚款的问题,而是直接拘留。
因他是用赞赏的口气在说,我便打量他,一副五大三粗北方蛮汉子的样子,这就让我好奇地想下去:若他在中国街头抽口烟就被警察带进局子,他接受不接受?是否会这么颐然?
听到这番对话的那天正好是美国又爆发第N次黑人示威暴乱的日子,不相干的事就让我想了很多。这些天世人将目光集中在美国的弗格森(这是西方媒体接力配合的“功劳”,见本人拙作《独立的烟幕弹是如何制造的》便可看明白一部分来由),并且把视线聚焦于种族问题,于是全球几乎是众口一调地在谈论一件事。全世界一起谈论一件事,在西媒主导信息接力的今天,已经越来越不稀罕,但在涉及西方阴暗面的时候众口一调,西媒和他们经常当作攻击对象的那些国家的传媒进入“同一战壕”,到底还不那么理所当然。这种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做了“话语战友”的感觉,是很能迷糊人的,让人不会去想为什么要“挖”这道让不同利益牵扯的人都能跳进去的“战壕”。如果说在世界不少地方,新闻还是受事件支配着;在西方,即便事件是偶然的,话语也不会是偶然的。引导的暗线往往是藏在看去无可争议的共同话语中。世人的目光一直就是这么被巧妙地牵着走的——热火朝天地炒热一件事,将人们的判断引向一个目标,实则悄悄地避开了问题的核心。对看明白的人,不得不击掌叫绝。
黑白种族问题的确是美国社会的一个问题,但却不是弗格森事件的实质问题,只不过种族问题是西媒爱炒的话题,并且早已为民间习惯思维搭好了砖墙和门锁,这起警民冲突事件就又成功地被拖到种族问题——这一永远可以被巧妙运用的“伪靶心”上。我曾说过,西媒或者说西方统治集团的文化机器勇于揭露问题的关键,是有一个中国人一直没看明白的技巧——“伪靶心”技巧。这个技巧就是在真正的靶心附近稍稍偏一点的地方设一个伪靶心,此一技巧能瞒天过海地运作也有一关键,即必须射中真正靶心偏一丁点的地方(偏多了便前功尽弃,射中靶心需要神枪手,不偏不依地有意射中靶心偏一点的地方更须神枪手),才能引导“共识”,一举网罗大多数。我在以前的文章里写过西方在挖掘中国国民劣根性时,为达自己的目的,熟练地运用了这一技巧。种族问题是那种很容易就看到的问题,没人会说弗格森事件不是种族问题,因为有目共睹,虽然是“伪靶心”,但也击中了要害。但我们看世界终了是必须越过“有目共睹”的。二战以后为全力保护某少数族群,“种族歧视”成了政治正确的底线,这是一个必须接力的“底线”,这个“伪靶心”,保护了真正的权势。当然也有一些少数族裔因此而沾了光,比如黑人、吉普赛人。弗格森事件自然不会被放过地又被引到了这里。
其实类似的警民冲突事件,在法国也经常发生,并且由于黑人、马格里布人(北非阿拉伯人)犯罪率高,警民冲突便更频繁地发生在白人警察和有色人种之间,也时常被媒体炒作到“种族问题”上,引得黑人、马格里布人经常上街打砸抢一番以泄忿。然而问题却从来得不到根本解决,犯事警察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不会被判罪,除非人赃俱在的滥杀无辜。我在法国这些年,眼见着年年都有大同小异的事件发生,次次一小闹,几年一大闹,比如2005年那次,差一点全法国陷入骚乱,巴黎“如火如荼”数日,仿佛世界末日,照样不了了之。试想如果问题的实质真是“种族问题”,以此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声名狼藉,怎么非但解决不了,还总是原地踏步?为什么闹得再凶,都是不了了之?因为问题的关键其实并非“种族问题”(而是阶级问题),它不过是代顶着罪名,本质问题不解决,它这罪名当然拿不掉。而本质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整个体制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动摇根基难上加难。
就在前不久法国又发生了一起较严重的警民冲突,在反对一座水坝建设的抗议示威中,一名年轻大学生被警察扔出的镇暴手榴弹炸死。事发后,各种游行示威此起彼伏,绿党议员也在议会频繁活动,但终了警察不但没为此戴罪,连究竟谁扔了那颗手榴弹都没追下去。游行示威闹了差不多一个月,祸水最后被十分技巧地引到手榴弹身上,内政部下令暂停使用这种武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发生在白人警察和白人大学生之间,实在扯不上“种族问题”,其时又正好是西媒大炒中国香港非法“占中”的当口,法国传媒自知理亏低调处理,西媒的“连襟兄弟们”也不接力放大,那起警察炸死青年学生的事就成了一桩偶然事故,而不像弗格森事件成了“国际大事”。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警察炸死一位从无前科的示威大学生,却连被追查究竟谁干的这关都能躲过,一如弗格森事件的那位白人警察能免于司法起诉(身中那么多枪的黑人手里并没武器)?因为这个社会的大多数接受这个!他们实际接受的是某种不具其名但具其实的绝对权威。这就进入了本文的主题:绝对权威真的随着进步的脚步消失了吗?
西方国家——尤其那几个“民主”样板国,之所以能花枝招展地唱“民主自由”的“空城计”,就是成功地将“绝对权威”这个他们一直宣传的坏东西不动声色地转移了。在此我要先说清楚,“绝对权威”不是“绝对权力”,免得有人一看到“权”字再配上“绝对”就跳起来,维护“绝对权威”不代表被维护的人有“绝对权力”。
自古绝对权威的化身都是政权的最高领袖,在进入“现代”以前,一直就是打下天下的国王或皇帝。不管我们接受了多少进步理念的教育,仔细想想一个社会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应某种绝对权威的,换句话说没有某种绝对权威,社会便不存在;没有社会,绝对权威则没有存在的土壤。二者如此紧密相关,是因为一个社会若没有某种绝对权威,必是天下大乱,甚至没有存在的理由,大家散伙就是了。昔日这种权威理所当然地由一国之君行使,国王、皇帝、领袖具有绝对的威严,那是说一不二的,反抗者不是人头落地便得落草为寇,没有存在的理由。细想想也有其逻辑,既然国围绕着君而立,则不忠君,国便不存。
然而进入“现代”,“民主”的理念出现后,一家之主的绝对权威便一点点变得政治不正确了,国王的头或被砍掉或成摆设,皇帝也逊位了,连总统都变成了虚设——由百姓选、定时换、朝三暮四还能皆大欢喜,不成表演和游戏那才怪。世上的逻辑都是差不多的,不可能某个地方独有奇迹。可有人会说,不管怎么样,“现代”就是进步了,一家之主没有绝对权威了,总归向前迈了一大步。从大臣的头不会皇帝一句话就被砍掉这个角度去看,这么理解一点没错。人类一路前行,那些放在桌面上的血腥,一点点就被收藏或转移了。但也别太浪漫,绝对权威从一群人手里被褫夺了,是不是就真的无踪无影,再也不需要替代者了?
当然没那等好事,因为人类社会至今还是缺不了绝对权威。什么叫绝对权威?说白了就是终极裁判权,也就是“最后谁说了算”。人类社会还没有进化到一个无须“最后谁说了算”的理想形态,事实上不管怎么“有选举权”,还得有人最后说了算,也就是说绝对权威从前门出去,还得从后门进来。那么由谁说了算?既然皇帝走了,国王也成了摆设,几年一换的首脑更不敢自说自话“由我说了算”,这个从后门悄悄又挤回来的绝对权威的体现者就落到了法律头上。但法律不像国王皇帝不加掩饰地整个儿拥有天下,谁不听话,天诛地灭,它虽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毕竟只是一些条款规则,让这些纸面上的条款规则拥有昔日皇家的威严之关键(没有威严,老百姓是不服从的,人性就是这么贱),就是必须让另外一群人分享绝对权威。这群人就是法官和他们的“打手”警察!法律法规的绝对权威靠谁来执行?靠警察!所以警察实质是分享了绝对权威,没有拿着枪的警察,法官的一纸判书怎么执行“最后由我说了算”?保证这种绝对权威的目的除了阻止和惩戒犯罪,最关键的是维持社会秩序,保证社会既有等级不被动摇,让普通人不敢从事够不上刑事犯罪的违规违章行为。本文开头乘车人讲述的那种秩序清明,并不都是生活其中的人自觉自愿的结果,严刑峻法才是最终解释。
我也是在西方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才看出门道的。在法国,人人怕警察,被警察盯上,任何辩解和顶撞都会罪加三等要倒霉的,冒犯国家执法人员这条罪无须证人,警察说了算。这种制度假设人人都是潜在的罪犯,人人都必须是知道法律的,情理中的“不知无过”或“情由可原”是不成立的。简而言之,没理可讲。我在法国某天莫名其妙收到邮局寄来的一张汽车超速罚单——莫名其妙是因为本人历来遵守交规,只见那数目不小的罚单上写着,我的车在某日某时某地比规定速度快了一公里。开过车的人都知道,那速度表盘上一公里的快慢根本是无法精确控制的。但你别去讲“理”,老老实实在规定时间里把支票寄出,至少得先交罚款再去叫冤,否则申述的结局将是那罚单上的数目滚成雪球。但也必须承认,虽然“无理可讲”的事会落到自己头上,可街头普遍无视交规的现象因此得到抑制,交通秩序普遍得到保障,自己也是这种来之不易的秩序的受益者。久而久之,法国土著(白种人)面对警察都是唯唯诺诺,连平时狂放不羁的艺术家也只敢背后搞搞警察,当着警察的面都夹起尾巴做人。事实上,这种“绝对权威”真正吓住的不是犯罪分子,那是任何社会哪怕死刑遍地都阻止不了的,而是大多数为自己利益总想着违规犯纪的良民。
我观察下来,还就是黑人、马格里布人逼急了不买账,因为浑不怕死而且破罐破摔。犯罪率本来就超出其他族群,还胆子大、脾气拧、骨头硬,可不就是冲突的惯常发生对象。而精英阶层也乐得把“绝对权威”问题变成“种族问题”,那样才可以成天高叫“民主自由”,护了“人权”的牌坊,还让被管得服服贴贴的大多数心服口服。有时想想真乃“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由此说来,美国警察的有恃无恐,与其说来自他的白皮不如说得自他惯有的绝对权威。有绝对权威,就有被滥用的时候。
“民主”是有其代价和前提条件的,也即必须做好绝对权威的遗交。你要什么样的社会,其实取决于你愿意把绝对权威交到谁的手里。那些最高法院都判了还是不服要上告、然后说自己没有民主的人,是向往一个地球上尚不存在的理想国,若跑去西方,必吃尽苦头。一个社会总归要有“最后谁说了算”,连这个都不需要的奇迹,大概还无法在人类社会降临,因为人实在是不配。不是皇帝管,就是警察管,而没有“最后谁说了算”如何管得住?最怕的是没了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