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经销协议
甲方: 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 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 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 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