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借用协议书一协议书
甲方: 江西 x 电力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江西省 x 环保工程设备三〈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就乙方借用江西南昌下正街发电厂广区内办公
场所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
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本公司 3#楼底层面积为 196 平方米
的写字楼和一间仓库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借用期限:
1、乙方借用期限从 200 4 年元月 1 日至 200 4年 12 月
31 日止。
2、借用期满前乙方需继续借用,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
再次协商后,重新签订续约,如有多家竞争,在同等条件
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管理费,
1、乙方借用的 3#楼写字楼按建筑面积 1 8 元/m2middo
ti;月交付管理费,仓库按 550 元 midd ot;间/月交付管理费,
合计每月向甲方交付: 4078 元〈和肆什零业拾撞元整)。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预付两个月的管理费。
(其中一个月的管理费作为押金) 以后每月底提前向甲方
交付下个月的管理费。
第四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
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及承担应缴的其他费用,合法经
营,如有违反国家法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一切责任由乙
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单方面强行中止协议,否则须赔偿对方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有一方需中止协议时,必须提前
三个月通知对方,对方必须接受该中止协议的要求。
2、乙方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协议,并保留索赔权:
(1 ) 和逾期未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超过 15 天。
(2) 破产、解散或被查封。
(3) 乙方不将办公场所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或利用办
公场所进行违法活动。
(4) 乙方不得改变办公场所的使用性质。
(5 ) 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4、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日期
内或解除时间内结清各种款项,按期将所借用的办公场所
归还甲方,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不搬迁,则甲方对乙方物品
享有留置权,并没收押金。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3#楼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 自然灾害等) 导致损
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3#楼因上级有关部门征用或拆迁,造成双方损失的,
双方均向有关部门要求索赔,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如乙方借用的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时,甲方须先通知乙
方,本协议将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第八条: 债权与债务
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房屋的修缮和保护
1、甲方负责对办 http:///公楼外检修保养,做到线路、
沟管畅通,保障乙方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线
路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