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共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办公场所共同使用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办公用房屋坐落在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甲、乙双方自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局域网络、打印机 等日常办公设备
第三条:办公区共用的期限 期限为3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期限届满前 天,如乙方需要继续共用办公区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协议。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0 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日常费用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该办公区域。办公区内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第五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办公房屋内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修缮, 费用应由双方平均承担。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使用,直至协议期间届 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