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行政复议的时效:60日
2、提出行政诉讼的时效:3个月
3、直接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5、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6、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的监测期不超过5年
7、《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期限为30日
8、《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配制制剂,提出申请换发新证期限应在期满前6个月
9、《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经营药品,持证企业申请换发新证的时间应在期满前6个月
10、《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期限为30日
11、《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12、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的监测期为不超过5年
13、《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14、新药监测期不超过5年
15、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
16、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5年
17、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18、药品申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