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测绘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委托乙方进行弥勒市片区不动产测绘,双方就有关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内容
1、项目名称:
2、委托目的:根据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TD/T1001《地籍
调查规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不动产测绘,便于办理不动产登记。
3、项目位置:
二、委托方(甲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宗地房屋状况,及时向乙方提供宗地权属相关资料。
2、为测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3、甲方应支付:小宗地测绘按1.3元/平方米收取(不足300元按300元/宗收取),房屋建筑面积按1.3元/平方米收取(不足300元按300元/宗收取)。
三、受托方(乙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资料提供完毕后,按本委托说明载明的委托内容及其要求,向甲方提
交不动产测绘报告书两份,房产平面图三份、宗地图三份。
2、对测绘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
3、对委托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及测绘结果保守秘密。
四、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报告成果之日,甲方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乙方。
五、违约处理
1、因乙方违约、过失、失密、舞弊等行为,导致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
任,给予经济赔偿。
2、因甲方提供资料失实,导致计算、测绘结果不准确的,乙方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