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措施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确保本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部门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或掌握的可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及指导、检查网站的安全工作。由策划部网络信息组具体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 网站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中国万网负责。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
第六条 网站在建设和运行中,要加强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七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定期备份制度。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九条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条 建立安全测评制度。
第十一条 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漏洞进行修补和升级,防止被黑客利用和入侵。
第十二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