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安全保证责任书
凡利用中国网通 (集团》 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线路接入互联网的虚拟主机,主机租用和主机托管
及援号、专线用户必须保证唱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治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治理规定-
二 、 接入到我公司的网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事网站信息服务的应当履行备案手续,到信息产业部
ICPVIP 地址信息备案治理系统 (www.miibeian. gov. ca) 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
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应当向省通信治理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入到我公司的网络的接入单位不得为未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
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治理系统的要求, 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
定目录下。
三、不得利用接入互联网的线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 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得利用接入互联
网的线路发布、查阅、复制和传播阻碍社会治安、破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