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鉴于乙方欠甲方一笔货款尚未偿还,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案号为( ) 民初字第 号开庭传票。
为维护双方良好贸易关系,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和解方式终结本案,现双方就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约定如下:
—、权益确认
1、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 元(大写: )。该笔数额为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总和,即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全部债权,甲乙双方对该数额均无异议。
2、本案诉讼费用在撤诉完成,明确诉讼费数额后由 方承担。
二、还款方案
考虑到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甲方同意乙方采用以下方式偿还本协议款项:
1、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上述还款中,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款前向乙方提供相应数额发票。
三、撤诉及同类交易
乙方于 年 月 日偿还第一笔协议款项,收到款项后______日内,甲方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商业往来可继续进行。
四、法律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