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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气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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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污秽 上传于:2024-08-28
供用气合同南京合同编号签约时间供气方用气方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三预计用气量立方米年立方米月立方米日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小时连续供气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千兆帕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一用气的价格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生活用气客户元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月至次年月的供气价格为元其余月份月至月的供气价格为元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元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月至次年月的供气价格为元其余月份至月的供气价格为元工商服务用气客户元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月至次年月的供气价格为元其余月份月至月的供气价格为元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燃气流量计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绝对压力为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方式确定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最近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其它方式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计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平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平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方式支付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月至次年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流量计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七供气方设置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由于政府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的滞纳金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供气方盖章用气方盖章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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