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存高远,责任为先”校训释义
在2009年5月9日我校第四次教代会暨第九次工代会上审议并表决通过,正式确定“志存高远、责任为先”为我校校训。“志存高远,责任为先”校训集中全校师生和校友智慧的基础上形成的。它高度概括了我校的办学理念和精神,大力弘扬了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传统,集中彰显了我校始终倡导并遵守的价值追求。
第一:
“志存高远、责任为先”八字校训,言简意赅、端庄大气、寓意深刻、富有哲理。“志存高远”出自诸葛亮《勉侄书》中“夫志当存高远”之句,意寓江西理工学子追求远大的理想、事业的抱负和卓越的精神,与“直挂云帆济沧海”异曲同工;“责任为先”出自范仲淹《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句,意寓江西理工学子时刻明白各自肩负的责任并勇于承担。“志存高远”是江西理工大学传统精神中最本色的东西,指大学不仅仅是传授专门知识与技能的场所,还应该培养学生高尚的理想和远大的目标;“责任为先”则是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凝练出的最核心的价值理念,表示学校始终把教书育人、服务社会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志存高远”与“责任为先”两句合为一体作为江西理工大学的校训,既各自独立成意、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浑然一体,涵盖了学校教育思想、科学精神、品格修养等各个方面,它引导全校师生为人、为学要有远大志向,要有崇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将个人奋斗的目标与国家的发展、人类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校训既反映了学校的优良传统与特色,又体现了学校办学的理想追求和实现途径,是对江西理工大学50多年历史中凝练出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精神的高度概括。
第二:
把“志存高远,责任为先”作为我校校训,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将“志存高远,责任为先”内化为广大师生的价值理念,并使之成为学校师生的行为规范,是建设“江西一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江西理工大学的迫切要求。学校今天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以贡献求支持、以特色争优势、以创新谋发展”的办学思路,正是这一校训精神的具体体现。
第三:
把“志存高远、责任为先”作为我校校训,是对我校五十年办学过程的历史凝练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50多年悠远而风雨兼程的岁月里,江西理工大学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栋梁之才,江西理工大学也顺应时势的不断变革以日臻完善,但江西理工人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作为应尽之职;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立校之本;将建设特色学科、培养特色人才、营造特色氛围作为学校的强校之路。在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教育教学质量稳固提高、学科建设成效显著、科学研究屡获突破、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招生就业形势良好、学生科技文体活动硕果累累、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亮点纷呈。
50多年春秋,大浪淘沙,岁月在变迁,江西理工大学也顺应时势的不断变革以日臻完善,但不变的是江西理工的精神、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