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索引号制发机关市规划局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内容概述无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各县区参照执行第三条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各项建设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尚未制定的按本规定执行第五条本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大类中类小类第七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八大类第八条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