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索引号制发机关市规划局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内容概述无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各县区参照执行第三条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各项建设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尚未制定的按本规定执行第五条本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大类中类小类第七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八大类第八条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第九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对于混合类型的用地性质等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用地应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凡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的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章建筑基地控制指标第十一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其建筑容量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整体指标可参照表的规定控制表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区位建筑容量类型滨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区范围建筑密度容积率低层建筑大于居住建筑含单身公寓多层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含旅馆建筑公寓式办公建筑多层高层工业物流仓储建筑不小于不小于注表规定的指标中容积率低层工业物流仓储建筑除外建筑密度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整个地块使用性质综合平衡对已有土地确认指标须变更容积率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按程序组织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其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可适当调整同时须按程序补缴相关费用沿城市主次干道河流水系及城市绿地与广场等用地计算时不包括城市各类控制线之内的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第十二条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应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涉及以下内容的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地下室半地下室只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二阁楼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且计入容积率三地上一层用作储藏室或车库时层高不超过米含米时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超过此标准时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四在规划批复和建设工程许可办理阶段总建筑面积中可不计算建筑单体外墙保温层面积但是在规划竣工验收时需将建筑外墙保温层面积一并计入五办公居住商业建筑大型商场除外层高超过米不足含米米的计算建筑面积容积率时乘以的系数超过米的计算建筑面积容积率时乘以的系数六阳台进深不超过米的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超过米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空中花园或入户花园各个朝向均不得超过米若有一个方向超出米则全部计入建筑面积七窗台高大于等于米的飘窗不计建筑面积落地飘窗及窗台高小于米的非落地飘窗窗高小于米的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超过米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在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因综合考虑结构保温抗震等要求相同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允许存在误差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单栋建筑控制在小于总建筑面积的指标范围内二多栋建筑控制在小于总建筑面积的指标范围内第十三条除按规划划定的一类居住用地和村镇建设外原则上不予审批低层居住建筑居住用地鼓励多建公共绿地不鼓励建设私家小院居住建筑底层配建小院按下列标准控制一低层联排住宅可配建小院二多层住宅不易配建小院三高层住宅不得配建小院配建小院进深不应超过米按实际绿化面积计入绿地率最多不得超过小院面积的第十四条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公顷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有关规划设计的其建筑容量控制应按表执行第十五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应先确定建筑总量控制指标在不超出建筑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区内各地块的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表的规定适当调整重点地段按照鼓励高层建筑的原则其指标按照高层控制指标计算控制建筑总量第十六条对未列入表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中相应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第十七条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和绿地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按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百分之五十表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面积补偿换算表建设项目的容积率每提供平方米有效开放空间面积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注公共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额外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公共开放空间位于建筑基地内后退红线部分不作公共开放空间沿城市道路广场小区道路留设且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竣工后应设置相应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第十八条工业物流项目用地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物流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物流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二工业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使用土地的原则合理确定用地强度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按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第十九条独立开发建设净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宜单独建设一多层及多层以下居住为平方米二高层居住为平方米三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米不含市政配套公建的公共建筑为平方米四建筑高度大于米的公共建筑为平方米大于最小基地面积且小于公顷地块各项指标可按城市支路或小区次要道路封闭的完整地块统一平衡第四章建筑间距和日照第二十条建筑间距除符合日照采光消防抗震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埋设视觉卫生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根据日照采光通风等相关要求和本市建筑用地的实际情况新建住宅建筑应按下列规定执行插建建筑必须进行日照计算和分析一多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方向并包括南偏东或南偏西以内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遮挡高度的倍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的最小间距不论是否满足日照要求均不得小于米二多层住宅建筑垂直布置即不平行也不垂直的布置点式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必须进行日照计算和分析并符合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二条高层居住建筑层数在层以上含层与低层多高层居住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低多高层居住建筑南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小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一单座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居住建筑朝向为正南北包括南偏东向或南偏西向以内平行布置的间距不小于米高层建筑与其东西侧居住建筑朝向为东西向的包括朝向为南偏东向或南偏西向以上的建筑间距应结合周围环境具体确定二北侧居住建筑在朝向方向受单幢高层居住建筑遮挡且二者平面有错位遮挡面宽度小于或等于米时间距可不按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但不小于米三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面宽度不大于米时其山墙与多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正立面不小于米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面宽度大于米时按平行布置控制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米采取工程措施处理后可不小于米四高层居住建筑之间平行布置时朝向为南北向的不宜小于米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按上述标准执行确有困难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可适当降低本项目内日照标准但最低不低于大寒日小时具体比例为参加日照分析的建筑层数层以下的不超过高层住宅总户数的层以上的不超过高层住宅总户数的且此住宅须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并在售房合同中注明第二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视用地情况适当加大建筑间距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小时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国家规范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建筑应保证其在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小时第二十四条生产车间仓库和特殊用途的建筑物其间距按交通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确定第二十五条非居住建筑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非居住建筑北侧为居住建筑时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执行二独立布置的非居住建筑其山墙与居住建筑主立面平行布置的或者相交角度小于度的南侧非居住建筑山墙对北侧居住建筑遮挡面宽度小于或等于米时其山墙与居住建筑间距主立面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倍挡面宽度大于米时按平行布置控制不论非居住建筑位于南侧北侧间距均不得小于米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间距参照第二十二条执行三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不宜小于米四高层非居住建筑非平行向布置的其最窄处间距不宜小于米五高层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不小于米非平行布置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米六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倍且不小于米非平行布置最窄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倍且不小于米七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米第二十六条非居住建筑南临居住建筑时其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消防防震管线敷设视觉卫生等因素确定第二十七条建筑的侧间距按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在居住建筑间距内不宜再建设任何其他建筑第五章建筑退让第二十九条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绿化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第三十条沿建筑用地界线的建筑物其离界最小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一界外是居住建筑或科教文卫建筑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界外是其它建筑的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二界外是非建筑用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不得小于米第三十一条相邻地块日照分析和计算按下列要求执行一若东西向相邻地块间规划时序不同先开发地块须对侧向相邻空地做镜像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二若南北向相邻地块规划时序不同先开发地块须对北侧空地做日照分析保证相邻地界以北米处受影面米满足规划居住建筑日照要求后开发地块周边地块已有规划或其地上建筑已形成现状的在规划时须将周边地块相邻建筑一并分析综合考虑相邻地块内规划建筑的退界竖向标高建筑高度立面色彩风格造型等关系并在沿街效果图中将周边相邻建筑一并体现第三十二条相邻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退让须符合消防交通安全卫生绿化停车及周边日照采光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一后退东侧西侧地界线距离多层建筑侧立面不小于米若地界两侧建筑均不开窗米高层建筑侧立面须做日照分析确定且不宜小于米二后退南侧北侧地界线距离要求多层建筑后退南地界不小于米高层建筑距南地界线距离不小于米多层建筑后退北地界按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所需日照间距的一半控制同时须保证地界以北米处受影面米满足日照要求高层建筑距北地界线距离须保证北地界以北米处受影面米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得小于米如受现状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第三十三条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其最小值为米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的结构安全等要求地下建筑物的出入口垂直于城市道路红线的出地面部分起算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米第三十四条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除应符合表的控制指标外还应符合第六章有关规定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指标道路性质建筑后退高度距离米四环以内城区主干道米次干道米居住非居住居住非居住四层以下主立面侧立面五层六层主立面侧立面高主立面主干道层以下高度小于米主立面外墙不得小层于建筑物高度超出层部分由超高单位按超出建筑高度的自行承担且不小于米同时须保证道路北侧红线以北米处受影面米满足日照要求米以上参照此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退让次干道层以下高度小于米主立面外墙不得小于建筑物高度超出层部分由超高单位按超出建筑高度的自行承担且不小于米同时须保证道路北侧红线以北米处受影面米满足日照要求米以上参照此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退让侧立面高层建筑侧面不向城市道路开门或不需配建场地的后退城市道路原则不小于米且与周边新建建筑相协调高层建筑侧面向城市道路开门或需配建场地的后退距离参照多层非居住建筑立面处理注高层退线指主体部分裙房按多低层建筑控制裙房低于米表中指标为最低控制指标使用时根据层数及性质选用适当值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标注到建筑物最外沿建筑高度大于米的建筑具体标准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或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第三十五条沿城市支路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后退东西向道路按层及以下高度小于米建筑主立面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米控制超出部分由超高单位按超出建筑高度的自行承担且不小于米同时支路南侧建筑还应保证北侧道路红线以北居住用地米处受影面米满足日照要求二后退南北向道路建筑后退南北向道路红线距离参照上表居住建筑后退城市次干道要求控制第三十六条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主要出入口方向面临城市主次干路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消防交通要求的前提下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可适当缩小一在旧城区城市中心区按此标准控制确有困难的二传统建筑街道两侧的扩建或改建工程三为了保持原有街道空间的延续性在经批准规划中未按上述指标控制的道路两侧的建筑工程第三十八条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控制线的距离除应符合表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的要求第三十九条建筑物外挑部分垂直投影不得逾越建筑红线特殊功能造型需要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传达室后退道路红线要求不得小于米第四十条在村镇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绿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绿带宽度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米第四十一条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后退蓝线和绿线要求一沿河道规划蓝线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河道绿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按照主城区河湖蓝线控制标准的要求执行二沿城市绿线上述河道绿线除外两侧建筑退线要求不得低于表的控制指标表沿城市绿线两侧建筑退绿线控制指标建筑层数退线位置多层高层非居住居住主立面侧立面第四十二条沿铁路两侧兴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铁路两侧的建筑工程距铁路路基坡角线不小于米的距离二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须征询铁路主管部门的意见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建筑物退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即电力线边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第六章建筑高度第四十四条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等方面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它无线电通讯包括微波通道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及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地段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等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控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除城市规划有特殊要求的沿路不宜建设层以下沿街建筑裙房除外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处的非居住建筑高度不宜低于五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平方米第七章建筑绿地第四十八条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绿地率须满足表对绿地率的要求表绿地率一览表项目类别代号绿地率工业物流仓储行政办公商业文化设施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居住用地第四十九条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两侧应各留出米的绿化带次干道两侧应各留出米的绿化带生活性主次干道及商业密集区可不设绿化带但应按绿化带面积集中设置街头绿地或小游园第五十条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间距内的零星绿地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一条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它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第五十二条在居住用地内除满足上述绿地率的控制指标外还应有集中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中心绿地小区中心绿地组团中心绿地和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其最小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一对于绿化配置应加入植物配置以乔木为主尽量选择乡土树种采用乔灌藤花草相结合的复式种植模式科学合理配置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植物丰富植物品种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二配置比例及规格绿地内应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木的种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比例为乔木与灌木种植比例为绿化苗木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满足落叶乔木胸径应不少于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灌木及宿根花卉应不少于二年生第五十三条居住小区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小区绿地计算代征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可按照的系数折算植草砖铺装面积可按照的系数折算树阵植草砖铺装面积可按的系数折算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对其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可按以下规定计入该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一实行覆土绿化的部分不被建筑物构筑物围合其开放边长应不小于总边长的覆土断面与设施外部土层相接并具备光照通风等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二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其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米含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计入该工程的绿地面积指标米的其绿地面积按计入该工程的绿地面积指标覆土厚度达米以下不含米的其绿地面积可按计入该工程的绿地面积指标第五十五条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第五十六条城区内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地区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将屋面地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和垂直绿化面积每块长度不得小于米折算成绿地面积但实际绿地面积至少应达到规定指标的以上折算部分不参加用地平衡指标应单独说明垂直绿化按地载面积折算成绿地面积屋面地载绿化按公式折算成绿地面积式中地面绿地面积有效系数见表屋面地载绿化面积表屋面地载绿化有效系数一览表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有效系数第八章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第五十七条城市道路规划除必须符合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规定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第五十八条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道路横断面宜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组成特殊断面还可包括应急车道路肩和排水沟等各断面宽度除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绿化带的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绿化带最小宽度为米第五十九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符合规划的道路红线及竖向标高二道路横坡和纵坡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道路纵坡不得直接插入交叉口应设有保证安全要求的缓和段三人行天桥与地道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四城市道路立交按有关设计规范执行第六十条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的规定同时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干路米次干路米支路米两条不同等级的道路交叉其转弯半径按等级高的道路确定行车最小转弯半径米第六十一条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米时应设不小于米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第六十二条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第六十三条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米并应设不小于米米的回车场地第六十四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必须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米纵坡应不大于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米超过米处宜设置一个休息处第六十五条全市或全区性集会纪念生活游览广场和交通广场面积计入道路广场面积其用地面积标准由城市总体规划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六十六条居住小区核定标准车位数的作为公共停车位其他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低于核定标准车位数的作为公共停车位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数量与居住户的比率不宜超过第六十七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体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纽处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六十八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应有良好的视野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米距道路交叉口距离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应符合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有关规定第七十条露天停车位须在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院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原则上居住建筑不小于个车位户公共建筑不小于个车位百平方米同时不得小于表的规定表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类别单位指标机动车自行车类区域类区域类区域住宅高档商品房车位每套普通商品房车位每套普通商品房车位每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车位每套办公行政办公车位建筑面积商务办公车位建筑面积其他办公车位建筑面积商业大型超市商业中心车位建筑面积市场车位建筑面积其他商业车位建筑面积餐饮娱乐车位建筑面积续表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类别单位指标机动车自行车类区域类区域类区域旅馆三星级以上宾馆泊位客房其他普通旅馆泊位客房医院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车位建筑面积其他医院车位建筑面积文化博物馆纪念馆群艺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车位建筑面积影剧院电影院车位座剧院车位座体育场馆一类体育场馆注车位座二类体育场馆车位座游览场所市区公园车位游览面积其他公园车位游览面积续表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类别单位指标机动车自行车类区域类区域类区域学校大中专院校车位位师生中学车位位师生小学车位位师生幼儿园车位位师生对外交通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车位旅客平峰日机场车位旅客平峰日注类区域指大城市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类区域指中等城市中心区大城市其他地区类区域指小城市中等城市其他地区本表中要求按照建筑面积进行配建停车位计算的建设项目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含平方米时应按本表的有关要求配建停车位建筑面积小于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可不单独配建停车位第七十一条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米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第七十二条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米当设两个出入口有困难时可改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米第七十三条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小汽车露天停车场平方米车位小汽车室内停车库平方米车位小汽车路边停车带平方米车位自行车露天停车场平方米车位自行车室内停车场平方米车位自行车路边停车带平方米车位各类机动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车中型车大型车铰接车第七十四条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一般不直接开向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二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米三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米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米五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米六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米七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第七十五条公共交通停靠站按下列要求设置一公交停靠站的间距宜为米至米根据城市用地及路网布局部分路段间距可放宽至米至米道路交叉口附近的站位应设在交叉口的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出口缘石转弯半径终点宜为米米在无中央隔离带的路段上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米二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路段上不应大于米交叉口上不应大于米三城市干道上的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其车道宽度为米站台长度单节车为米铰接车为米几条公交线路合设站点视具体情况加长站台长度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设有公交专用道的干路可不设港湾式停靠站第九章城市景观设计第七十六条城市景观是指城市空间中由地形植物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小品灯饰广告等组成的各种物理形态的表现城市景观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满足居民在绿化空间上的需求使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利用保护和提高自然景观在城市中的质量保护和提高城市传统的风貌特色探索现有和新建的各区段空间之间的最佳关系城市景观设计贯穿城市设计的各个阶段服从并服务于城市设计第七十七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筑色彩材质应符合城市色彩规划的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在报送的设计方案中对建筑色彩及材质作出具体分析和说明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第七十八条城市主干道主要景观河道两侧及城市各类广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交叉口周围建设用地应当进行城市设计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城市各类广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交叉口周围建筑小品及绿化是城市景观的重点对空间的比例尺度建筑风格和形式外部空间环境的烘托等必须进行统一设计提高文化品味第七十九条城市主干道主要景观河道两侧建筑以及附加在上面的招牌广告张贴物悬挂物和照明等是展现城市风彩的风景线应当体现城市特色其街景必须进行整体的设计沿街建筑的建筑风格形式及色彩应当协调统一开合进退有序立面富于变化第八十条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水系及繁华地区的建筑物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一般应采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透景围墙半透景围墙围栏的高度一般为米最高不得超过米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锅炉烟囱垃圾道等不得临街布置其太阳能空调主机厕所厨房等应尽量避免临街布置第八十一条城市夜景灯饰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应当建设城市夜景灯饰的新建项目其夜景灯饰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提倡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夜景灯饰技术规范设置具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灯饰商场店堂办公楼写字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设内光外透灯饰第八十二条城市夜景灯饰环境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基本要求和原则一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各类夜景灯饰照明设计二城市夜景灯饰的照度或亮度水平照明光源灯具和电气控制设备与系统应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三城市夜景灯饰设计应创造与所在区域相适应的夜景并在城市中形成特色具有可识别性四城市夜景灯饰应做到被照对象与周围环境的亮度与色彩与周围环境既有区别又和谐统一五见光不见灯布灯时尽量避开人的视线不宜让人直接看到灯或灯具无法避免时对支架立柱的外形高低色彩应和被照物协调一致六节约成本降低能耗防止光污染在道路照明中不宜使用多光源无控光器的低效灯具在景观照明中不宜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等产品商业集中区及城市广场鼓励运用人工光的抑扬隐现虚实动静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围以建立光的构图秩序节奏等手法渲染空间的变幻效果改善空间比例限定空间领域强调趣味中心增加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导向第八十三条以下地区或建构筑物应当设置城市夜景灯饰一城市桥梁港口汽火车站机场广场公园街心花园和其他公共场所二城市主干道及部分商业密集的次干道两旁的建构筑物三繁华窗口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五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市夜景灯饰规划应当设置城市夜景灯饰的其他地区或建构筑物第八十四条设置城市夜景灯饰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内容合法健康二图案和造型美观新颖清晰三字型规范书写工整有条件的要加用相应的外文四规格比例要与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五灯光的强度颜色造型不得与受管制的或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第八十五条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要城市道路及商业集中区的广告应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二新建商业建筑应统筹考虑广告设置位置与建筑方案一同报审如不进行报审的不得另行设置三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配置灯光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配置高效低能耗的照明设施四大型户外广告不得遮挡城市景观城市绿化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党政机关文物古迹及城市小品五广告不宜在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车辆转弯视距范围内设置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第八十六条城市的各类管线工程主要是指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燃气电信等各种地上地下管线的建设项目其规划除应符合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及各专业规划规范等有关规定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应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第八十七条在市区设置的各种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直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第八十八条城市新区开发时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安排敷设各种管线各种地下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米管线名称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低压中压高压排水管燃气管低压中压高压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第八十九条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它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管线在绿地内敷设时其埋设深度应不小于米以避免管线对苗木根系的影响各种地下管线相交时的垂直净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米管线名称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明沟沟底涵洞基底铁路轨底第九十条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各种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米名称建筑物基础地上杆柱中心铁路中心城市道路侧石边缘公路边缘围墙或篱笆通信照明及小于或等于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低压中压高压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第九十一条在旧城区敷设各种地下管线当道路狭窄管线繁多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充分措施后可适当减小水平净距但不得低于表的数值表旧城区各种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米管线名称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讯导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管道电讯导管热力管第九十二条沿道路设置管线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排列原则上按电力电缆污水管热水管雨水管的顺序依次排在路东或路南按电讯线览煤气管供水管的顺序依次排列在路西或路北宽度在四十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横过道路的线段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第九十三条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上下重叠如交叉敷设时按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技术要求低的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拟建管让已建管线的原则实施第九十四条地下管线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的规定表管线与绿化树种间最小水平净距米管线名称最小水平净距米乔木至中心灌木给水管闸井污水管雨水管探井燃气管探井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信管道热力管地上杆柱中心消防龙头道路侧石边缘第九十五条各城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提倡采用分质供水及污水处理后中水回用第九十六条在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专用管线一般不得在道路红线内敷设第九十七条管线工程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的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签订协议书第九十八条新建改建城市桥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桥面的横断面应与道路横断面的宽度一致二桥梁的设计施工要预留各种管线不含易燃易爆管道通过的位置第九十九条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一公共厕所设置居住小区内每千人设置一座平方米公厕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每千人设置一座平方米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每千人一座平方米公共厕所按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为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米为宜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座公共厕所新建单体总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且人流密集的商贸等公共建筑和沿街营业建筑长度超过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鼓励沿街单位公厕向社会开放或建设内外两用公厕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执行二公厕其他设置要求大型金融网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公厕公厕应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按照城市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进程及时新建和逐步改造城市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须报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应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明确公厕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应急设施公厕建设在大型广场减灾避险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厕供水排污管道接口做好移动公厕等设备材料储备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提供公厕服务三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范要求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商业金融业街道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米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设置在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市容观瞻的非临街位置四垃圾转运站垃圾堆场垃圾转运站宜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小型转运站每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宜小于城市生活垃圾堆场应设置在城市郊区拟选位置应注意城市风向应避开城市水源保护范围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有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使用时间不少于年五汽车洗车场在入城道路口城郊结合部设置洗车场和市内小型洗车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第一百条停车库的设计应按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第一百零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应符合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同时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和城市景观等要求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宜与电动汽车充电站公厕汽车洗车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第十一章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批后管理第一百零二条城市各项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建筑设计应体现时代性地方性和特殊性力求创新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第一百零三条建设工程按下列程序进行报批一建设单位具备计划批文土地权属证明已经批准的总平面蓝图并加盖批准单位公章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建设工程设计要求三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或按规定进行方案竞选四报审设计方案出示第一款原件留存复印件五建设工程方案经审查有明显错误的方案平立剖不相符经济技术指标弄虚作假各类退让不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等作退件处理六建设工程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除临时建设工程外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个月未实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七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建设八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发证无法整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处理第一百零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规划设计资格不得无证或超资质设计外来规划设计单位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二必须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建筑设计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三编制规划设计成果必须使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地形图四设计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类技术经济指标不得弄虚作假第一百零五条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达到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方案深度并提供三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每个方案包括下列内容一方案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个方案的设计构思经济技术指标等主要内容二建设工程区位示意图现状图三总平面图及各项分析图按国家统一基准测绘的附有现状地形地物的建筑总平面图范围包括新建工程用地界线以外米内容包括单体平面设计尺寸建筑物坐标层数建筑间距后退距离主要出入口方位场地竖向设计停车场设计室外建筑小品绿化环境工程以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等对于群体居住建筑应当对各组团居住建筑的特点进行统一归纳总结保证其可识别性同时做到整个小区统一协调并形成相关单体方案分区图纸四建设工程的鸟瞰图和透视图多个方向立面图必须注明足够的空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位置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主要外装材料沿城市主干道的应设计夜景灯饰商业建筑应设计广告位五注明尺寸和功能的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六建筑物的剖面图第一百零六条沿城市道路原有建筑一般不得增开门窗如确有必要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破坏街道绿化和原建筑结构造型第一百零七条对现有建筑物进行装修不得扩大建筑面积建筑装修后的造型色彩应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一百零八条各类工程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的情况建筑物需扩建改建时建设单位应出具由原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原有建筑物结构的安全鉴定书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零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对用地规划和建筑管理有特别要求的地区按批准的详细规定执行第一百一十条本规定施行前已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的建设工程按原批准内容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年月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滨政发号同时废止附录一名词解释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米的建筑低层住宅建筑为一层至三层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米小于等于米的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为四层至六层高层建筑中高层高层住宅指高度大于米的建筑中高层住宅为层高层住宅为层以上含层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商住综合楼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的最大高度不超过米超过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附录二计算规则建筑容积率计算建筑底层布置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门应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不得围合封闭改作他用或出售出租只作为开敞空间使用建筑密度计算底层架空层部分骑楼半地下室及超出室外地坪标高地下室纳入建筑密度计算但超出室外地坪标高不大于米覆土满足管线敷设要求且绿化良好的地下室不计入建筑密度的计算建筑基地面积计算建筑基地边界建筑基地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四至边界应以城市道路河流等自然边界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界为界限街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分地块建筑基地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建筑间距计算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檐口最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建筑物有每处不超过米长含米的凸出部分如楼梯间凸出距离不超过米且其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一面建筑外墙总长度的者其最小间距可忽略不计凸出部分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地距离和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规定因基地条件限制不能同时符合规定的经与相邻地块产权人协议并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可适当缩减基地边界后退距离但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建筑高度计算本规则仅适用于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时的建筑高度计算其他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如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日照计算和分析视线分析等按建筑物的最高点计算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见图一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见图二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度含度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见图三坡度大于度的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见图四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