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广州市 中餐厅代销海鲜,冰鲜等事宜达成以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责任
免费提供乙方贰位工作人员的食宿。
每月份三次与乙方结算,日期分别为: 经双方核单后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转帐时间不得超出核算单后三个工作日转出,
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合作并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需按每0.3%付滞纳金作为乙方的赔偿。
负责海鲜池日常水电费。
负责代收海鲜款。
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采购海鲜、冰鲜,派专人对餐厅海鲜、冰鲜行日常管理,海鲜的存活由乙方全权负责,海鲜、冰鲜管理人员的工资亦由乙方负责。
根据周边酒楼价格定价。
负责海鲜池的机电维护、维修及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甲、乙双方按海鲜收入总价款的33:67比例分成。
2、 特价海鲜